本報訊(記者董小軍)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即將到來之際,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成功調解了一起迄今我市法院受理的標的額最大的商標糾紛案。從一方原先提出5000萬元巨額索賠,到雙方最后達成協議,為爭議商標找到最合適的擁有人,打造成機械行業的著名品牌。這起案件的成功處置證明,在一定條件下,知識產權爭議完全可以轉化為一種雙贏的結果。
寧波市某廠于1987年向國家商標局申請了“某力”牌圖文組合商標,并于次年獲得核準。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該廠生產的以“某力”商標命名的液壓升降機一度暢銷全國各地,客戶中不乏央企和眾多著名民營企業。
近年來,由于各種原因,寧波市某廠的經營出現一定困難,市場逐漸萎縮。在這種情況下,國內某上市公司以寧波某廠已連續三年未使用該注冊商標為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撤銷“某力”商標,但被國家商標局依法駁回。直到此時,正在苦苦轉型中的寧波市某廠才意識到自己擁有的這個商標被侵權,并依法開始維權。
根據該廠申請,今年春節前我市法院依法對那家上市公司在寧波的代理商和其總部采取了證據保全措施,并發現其產品涉嫌侵犯寧波市某廠的商標權。之后,該上市公司立即向寧波市某廠表示了和解及相互合作的意愿。
春節過后,寧波市某廠準備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向對方作了通報。根據這家公司發布的2016年經營報告推算,其2017年的凈利潤接近3億元,為此,寧波市某廠將索賠金額確定為5000萬元。
在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的調解下,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于近日達成正式協議,這家上市公司向寧波市某廠支付商標補償金300萬元,同時,再支付288萬元以獲得“某力”商標的轉讓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