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高院何瓊法官網絡不正當競爭法律規制講座綜述(附回看鏈接)
來源:浙律協知產委 智產家 發布時間:2021-06-30
2021年6月27日,浙江省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知產委”)在杭州之江飯店召開了商業秘密與不正當競爭研討會暨知產委2021年度工作會議。省律協唐國華副會長、曹悅副秘書長應邀出席會議提供指導,會議由呂甲木主任主持。
曹悅副秘書長首先代表省律協致歡迎詞,感謝省高院、計量大學等單位長期以來對省律協知識產權工作的大力支持。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何瓊應邀作《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司法規制》的專題講座。
何瓊法官長期從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處理了包括海欣藥業商業秘密侵權糾紛等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知識產權案件。本次講座何瓊法官結合“奇虎訴百度數據抓取糾紛”“銷售刮碼玫琳凱產品”等案例,對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的判定規則、新類型涉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糾紛法律評價等問題展開深入討論。講座進行了同步直播,線下近100人,線上1200余人參與。
面對日新月異的互聯網領域新型經營與糾紛案件,法院如何對各種競爭或不正當競爭行為做出評價和選擇,不僅僅是一個法律適用問題,更需要對互聯網經營行為可能具有的社會整體福利、競爭效果以及對消費者權益的影響做出深入的分析。既要對違背法律、商業道德的行為做出規制,又要避免抑制新型、有益經營嘗試。何瓊法官結合近年具有社會影響力糾紛案件的處理,對不正當競爭糾紛處理所秉持的司法審判理念、分析路徑、法律條款適用等角度做了深入的論述。
何瓊法官認為,互聯網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日新月異,由此而帶來的競爭方式層出不窮,大多數的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沒有在反不正當競爭法條款列舉條款范圍內,需要通過司法審判中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條款,引導和規范競爭的良性開展。對于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糾紛的處理,司法審判過程中需要平衡公平與自由競爭、市場與國家干預。對于新型競爭行為,如果短期內看不清其對于競爭秩序的影響,則應當根據司法謙抑原則而“讓子彈再飛一會兒”。
對于競爭行為不正當性的分析,既要基于商業道德、商業慣例,更要關注公平競爭機制是否受損。對于公平競爭機制受損的判定方式,既可以通過直接分析機制,即判斷相關主體市場準入變得容易還是受限、產品和服務的供求自由匹配是否受損、價格通過市場競爭形成機制是否遭到扭曲、市場信息是否能自由充分流動、市場主體之間信用程度是否被降低、市場創新是否受到壓制。也可以通過綜合衡量各方利益的方式來判斷競爭機制是否受損,即綜合評價被控行為對經營者、消費者和其他市場參與主體以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影響。
總的來看,市場活動中因競爭而產生摩擦是常態,即使對其他經營者產生一定的限制、影響,也不能直接判定為不正當,需要分析該行為對于社會福利的整體影響是否有益或者有損而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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