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大律師
律師如果入行4-5年,應有的經驗已經具備,以后關鍵就是看專業能力和思維能力,當然創收是否多還要看機會和社會活動能力,這跟專業能力是無關的。現在陷入一個誤區,就是那個律師好,那個律師事務所好按業務創收能力排名,也就是說誰錢賺的大誰就是“大律師”(中國官方沒有大律師這個概念),誰厲害,會賺錢的律師是不是專業能力也一樣很強呢?這個問題沒人去探索,也無法回答。說句可能會得罪人的話,有些人認為這個律師做了十幾年,甚至快到20年的,就是資深律師,當然有些律師自己也會說,我做了十幾年的律師,什么事情沒碰到過啊!我不去探索十幾年以前的律師是否受過正規法學教育,就是受過正規法學教育的,十幾年前的法學教育跟現在完全不同,不用說現在的法律日新月異,更多更復雜,并且那時法學學校極少,而且也是泛政治化教育,法律跟政治不分家。(在英美法系的國家,有一句諺語是“律師少的俏,法官老的香”,在英美這種判例法國家,以上級法院對類似案子的判例就作為今后法官判類似案件的依據,而且判例是占主導地位的。所以年青的律師精力充沛,思路清晰,會去找對自己當事人有利的判例進行辯論,因為這些國家已經是成熟的法治國家,法律變動很少,法官主要是靠經驗和德高望重的道德修養以及對專業方面的深厚造詣來判案,因為這些老頭本來就是法學家。在這些國家,律師思路是開闊的,新穎的,而法官是保守的,通過法官的保守來保持社會的穩定,因為只有激進主義者才要求改變社會現實,發達的法治國家通過法官的保守來保持社會政治的穩定,而很多發展中國家則是通過警察的高壓統治來維護自己的政權,以強壓來保持社會的穩定,所以容易隱藏不穩定的因素)所以關鍵還是看律師自己平時有沒有動腦筋,有沒有在思考,在學習,在鉆研,還是機械的接受新修改制定的法律,而不去關心法律條文背后的理論,吃老本。這是判斷一個律師在專業上是否合格、良好、優秀的標準。
我們現在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和正在法律院校讀書的大學生覺得學校里學的沒什么用,到法院、律師事務所、檢察院后用不上。其實這種想法是不妥的。首先,大學給你的是自由思考、培養自我的一個相對自由的空間,一般情況下,讀過大學的跟沒讀過大學的在思維上就有區別,所以我對那些中專升格變大學仍然采用中專的管理模式的學校比較討厭,骨子里的東西沒變,帶著虛偽的面具。大學畢業工作后,就要利用大學里學的思維方式來鉆研新問題,新知識。其次,大學里一般理論方面的知識學的比較多,特別是要考研的,對所考專業方面的理論又進行重新梳理和溫習,如果以前上課學習的時候是一知半解,那么在寫畢業論文和考研的時候應該是了解和熟悉了。學校里學的這些理論在實務中是很有用的,特別是對一些法律和司法解釋的理解上,舉個簡單的例子,例如合同法上先履行抗辯權是哪一個條文,有些條文蘊含的是什么法理。如果說法律一般人能夠理解,那么最高院的司法解釋理解的難度就大了,最高院起草司法解釋的人很多是博士以及一些專家,把一些最新的法理納入進去,這些法理甚至在以前的教材上還看不到,比如《證據規定》中有關法律真實的規定,失權證據的規定,高度蓋然性證據的認定等等。隨著中國法制建設的健全,立法中專家參與的力度逐漸加強,法律中更多體現法理的法言法語,如果不努力,不懂法言法語,那么律師跟不是文盲的普通百姓又有什么區別。《合同法》我們已經看到了,即將而來的是《物權法》,2010年左右會出臺的《民法典》,法典是法律,法典也是法學理論的教材。所以,從事法律職業的律師、法官、檢察官是專業人士,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跟醫生一樣,如果一個屠夫拿著手術刀給病人動手術那會是什么樣子? [此貼由 東方甲木律師 在 2004-12-11 12:00 編輯過]